关于电子汽车衡依法实施强制检定的公告
根据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》(2020年第42号,见附件1),列入《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》且监管方式为"强制检定"的工作计量器具,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。
用于贸易结算和安全防护的汽车衡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之一,其使用单位需登录福建省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系统(http∶//fjqj.fjjl.net)进行网上申报。其中委托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进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,我院根据财政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《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7〕20号)的规定免征计量强制检定费用。
目前,国内电子汽车衡的检定方法有两种∶衡器载荷测量仪法和砝码法。根据《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子汽车衡检定工作的通知》(闽市监计量〔2019〕8号,见附件2)要求∶(1)使用单位选择采用衡器载荷测量仪法检定,使用单位应做好采用衡器载荷测量仪法检定条件基础建设,我院负责到现场严格按照JJG1118-2015《电子汽车衡(衡器载荷测量仪法)检定规程》进行检定。(2)使用单位选择采用砝码法检定,使用单位应做好检定所需的砝码运输、装卸、搬运等辅助性工作,我院负责到现场严格按照JJG539-2016《数字指示秤检定规程》进行检定。
特此公告。
手机:13763333859
邮箱:372796683@qq.com
网址:www.hnaopuma.cn
地址:博罗县杨村镇205国道旁陈村中心屋厂房
扫我有惊喜